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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热线:4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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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核心法律问题,一、劳动能力鉴定是否以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结论为基础;二、此时是否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工伤待遇。
具体如下: 1、劳动能力鉴定是否要以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审结确认工伤为基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